台南市商業總會115年度「孝親獎」選拔辦法

2026-07-31

一、 目的

本會為弘揚商界孝道,獎勵孝行楷模,推廣孝行觀念,鼓勵民眾見賢思齊,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,營造溫馨、和樂家庭,增進社會祥和,特舉辦「115年度孝親獎」選拔活動。

 

二、推薦資格

1.台南市各商業同業公會所屬會員均可被推薦,每公會推薦1名。

2.被推薦人須品行端正,無不良紀錄,並具有孝順長輩之事蹟

3.推薦資料須經本人同意,並由推薦公會就事蹟提供說明,加蓋圖記後送交台南市商業總會評選。

 

三、事蹟條件

被推薦人需具備下列孝親事蹟之一或多項:

1.長期奉養:持續多年照顧父母(或祖父母),在生活、經濟、醫療等方面給予周全照料。

2.體貼關懷:對父母日常起居照顧無微不至,能兼顧工作與家庭。

3.重大貢獻:在父母重病、意外或困境時,展現特殊的孝行事蹟。

4.特殊表現:對於弘揚孝道有具體行動,如積極推動孝親文化,具社會影響力。

 

四、評審標準(採計分制,滿分 100 分)

※由台南市商業總會成立之評選人員秉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原則審閱。

1.孝行事蹟具體性(40 分):是否有實際、具體、可驗證的事例。

2.孝行持續性(25 分):是否屬長期而非偶發性孝親行為。

3.孝行困難度(20 分):在經濟、環境或自身困難情況下,仍能盡孝之程度。

4.社會影響性(15 分):是否具示範作用,能感動他人弘揚孝道。

 

五、評選方式

1.由各公會初選推薦提交「選拔表揚推薦表」給本會。

2.會統一審查事蹟資料,依評分標準評選。

3.擇優錄取 10 位,不分名次。

 

六、獎勵方式

1.每位得獎人頒發獎金新台幣 3,000 元整。

2.得獎者於台南市商業界慶祝第80屆商人節大會上公開表揚,並頒發獎牌乙面,以彰顯孝親典範。

3.得獎名單公告於本會及各公會網站/刊物。

 

、報名時間:

    即日起至115821日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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